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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面向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辽宁省面向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辽宁省面向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合成分数), 其中,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40分(合成分数)。

二、面试人选

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不含行业公安)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辽宁生源毕业生。

三、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1228日至30日。

地点:辽宁省委党校南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

四、有关要求

1. 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上午 8:30开始,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点,下午13:30开始,考生须在12:00前到达考点。

2. 考生报到时,应持有本人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经过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考务人员出现体温复测异常或有相关症状的,应及时调换。考生出现体温复测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除提供沈阳市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 考生的面试顺序,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含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4. 考生持面试号牌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并不得返回面试工作区,也不得在面试考点内逗留。

6.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可不戴口罩。

相关提示:

1. 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面试前,请考生减少聚集、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2. 考生要对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的真实性负责,并写出书面承诺,面试候考时交给工作人员。因提供不实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 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4.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需调整考生面试时间,将及时发布通知。

 

附件:1. 2021年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

2. 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1年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3. 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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